会议现场
为落实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文件精神,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于11月27日下午在经管楼2102会议室召开专题培训会。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参加了培训,会议由院长梁丽娟主持。
会议首先由研究生秘书吕淑丽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然后由副院长程明娥解读了《伟德国际1946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最后,院长梁丽娟总结讲话。
梁丽娟强调,导师与研究生接触最多、影响最为直接、最为深刻,在座的研究生导师是学院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支柱力量,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寄托着研究生求学的梦想和追求。学院要全面深入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精神,各项工作必须体现在“高”“严”“实”上,为此,她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
第一,提高认识,强化学习。学院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究生工作,在“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中特别强调要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2018年学院获得会计硕士和金融两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为扩大研究生规模创造了机遇,但同时,如何保证培养质量,是学院和每一位导师要深刻思考的问题。《意见》和《实施细则》的出台,给出了明确答案,为我们明确了努力的方向,意义重大。我们要站位高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付诸行动。
第二,落实责任,勇于担当。导师是研究生求学路上最为重要的领路人和同行者, 在研究生培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新时代新要求,《意见》和《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并列出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作为导师,我们要摒弃只负责学生学业的观念,积极承担七大职责,严格遵守“十不得”,认真履职,一丝不苟。
第三,严于律己,教书育人。学高为师,行正为范。作为导师,我们要认真对照“四有”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守导师规范,努力做到:教书和育人、言传和身教、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导师为人、为学、为师的崇高风范,不断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术创新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经常性地开展学术道德教育,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通过本次培训,研究生导师系统学习了《意见》和《实施细则》,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立德树人”职责,为学院今后的研究生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